新北市三芝區橫山國民小學教職員工公出差假等交通費雜費支給申請

新北市三芝區橫山國民小學教職員工公出差假等交通費雜費支給申請

提醒:
1.交通費的報支應以機關所在地或住所為報支起點,並以必經的順路計算。如由住所(距離較近)出發,僅能報支住所至出差地交通費;如由機關所在地(距離較近)出發,則交通費僅能報支機關所在地至出差地交通費。以上由本人自行核實負責申報。
2.差旅費在學校法定預算額度內申報用完為止。
3.受訓人員參加數日訓練或講習,服務機關得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補助其於訓練或講習前後,由服務機關至訓練機構間之起、返程日交通費。服務機關因急要公務通知受訓人員返回處理者,除前項交通費外,得另補助其往返服務機關、訓練機構間之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