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本案各管道受理申請時間如下:
管道一:
第一次:114年12月9日(星期二)至114年12月11日(星期四)。
第二次:115年8月3日(星期一)至115年8月5日(星期三)。
管道二、三:115年1月5日(星期一)至115年1月12日(星期一)。